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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

    檔案應用申請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4-03 11:31
    問題 民眾欲閱覽、抄錄或複製本所檔案,應如何辦理?
    答案 申請人應填具「檔案應用申請書」並敘明理由向本所提出;表格及範例可至本所網站下載列印→便民服務→表單下載→選擇「秘書室」
    問題 要多久才知道是否可應用檔案?
    答案 於受理起三十日內
    問題 申請人應準備哪些證件?
    答案 申請人收到核准之審核通知書後,應備齊通知書及有本人相片之身份證明文件暨零錢(如有閱覽,每二小時收費新台幣20元,不足二小時以二小時計,而複製檔案,A3每張收費新台幣3元,B4以下每張收費新台幣2元)。
    問題 什麼時間可以申請應用檔案?
    答案 除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外,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十一時;下午二時至四時。
    倘您有任何問題,可與承辦人郭小姐聯繫,電話:6214193轉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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