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使用及分配公共資源乃基於公共信任,為減少浪費公共資源及濫用公權力,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致力於政府公共服務倫理基礎工程之建設;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之反貪污及透明化工作小組建議,會員體應制定及落實執行有關公務員行為之法規,並檢討執行情形,均顯示重視公務倫理已成為國際趨勢及先進國家努力之目標。
行政院責由法務部訂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作為推動公務倫理之首要工作,其目的在於引導公務員執行公務過程,時時需以公共利益為依歸,樹立廉能政治新典範,重建國民對政府的信任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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