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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課

    擬新養農戶(尚未開始飼養)、停養戶、堆肥場業者(非畜牧場附設堆肥場)等受災,能否救助?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9-02-18 11:43
    問題 擬新養農戶(尚未開始飼養)、停養戶、堆肥場業者(非畜牧場附設堆肥場)等受災,能否救助?
    答案
    1.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本辦法救助對象,係指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之自然人。」
    2. 無實際飼養畜禽之事實者,依規定不予救助。
    倘您有任何問題,可與承辦人陳先生聯繫,電話:6214193轉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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