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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市112年市民集團婚禮活動報名資訊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05-05 14:37

    一、活動時間(暫定):1129-10月假日

    二、活動地點(暫定):規劃中

    三、報名資格

     (一)雙方當事人單身或於112年至戶政事務所完成結婚登記者。
     (二)雙方需年滿18歲。
     (三)雙方有一方設籍於本市(優先錄取),或雙方均未於本市設籍且至少一方為本國國籍者。
    四、受理對數:60對。(112年1月1日至4月15日已完成結婚登記者上限20對)
    五、報名日期:自112年4月15日起至112年5月31日止或額滿為止(以郵戳日期為憑)。
    六、報名方式:(僅接受通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一)報名表及新人愛的故事(相關表件置於本局網站最新消息)。
     (二)雙方身分證影本。
     (三)雙方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須附雙方記事)。
     (四)雙方最近照片(符合新式身分證格式)各1張及生活照3-4張。
    郵寄報名請檢附以上文件各1份,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至高雄市政府民政局(戶籍行政科)收(以郵戳日期為憑)。
    七、報名名單公布:112年6月30日(星期五)將報名結果公告於本局網站上。
    八、新人說明會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九、注意事項:
     (一)報名成功之新人務必參與新人說明會,如無故未到場者,將取消報名資格。
     (二)參加本活動之新人應於112年內完成結婚登記,否則不得領取活動贈品,且往後不得再重複參加本市市民集團婚禮及客家婚禮活動。
     
    備註:
    ※凡參加本活動且於112年完成結婚登記者,贈送多項精美禮品。
    ※如另一方為外籍人士者,須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單身證明文件(含中文譯本;大陸地區人民因礙於當地法令限制,而無法提供者不在此限)及護照或居留證(居留期限需晚於本活動日)之影本。
    凡已參加過本市市民集團婚禮及客家婚禮者,不得重複參加。
    ※參加本活動無婚姻法律效力,結婚應符合現行民法婚姻實質要件,並於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後,始生效力。
    本活動倘遇不可抗力事項,將視實際情形延期舉辦、縮減規模或暫停辦理
    ※洽詢電話(07)799-5678分機5131 李小姐或民政局官網(網址https://cabu.kcg.gov.tw)最新消息查詢。
    ※如有未盡事宜,本局得隨時修正補充之並保有最終解釋權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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