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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函轉市府訂定「高雄市政府協助老舊公寓大廈改善消防安 全設備貸款及利息補貼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1-03-17 09:04

    主旨:函轉市府訂定「高雄市政府協助老舊公寓大廈改善消防安全設備貸款及利息補貼實施要點」,並自  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市府消防局111年3月10日高市府消預字第11131284400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業經本府111年2月22日第56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三、檢附函文影本及高雄市政府協助老舊公寓大廈改善消防安全設備貸款及利息補貼實施要點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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