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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岡山區公所砂包領用原則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04-18 17:39

    砂包發放時機:(一)應變中心未開設時,汛期期間中央氣象局發布颱風或豪雨等訊息,如有砂包防災需求,請於上班期間上午8時至下午5:30止,至本所經建課登記領取。 (二)應變中心開設時,請至本所災害應變中心洽值班人員登記領用。  砂包領用對象數量:(一)透天住宅(獨戶)每戶上限10包  (二)集合住宅上限30包(以管理委員會1次請領)。  本所砂包僅供民眾領取,機關、學校及公司行號非發放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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