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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應康芮颱風來襲,本所沙包領取原則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10-29 16:33

    岡山區公所沙包領用原則

    @沙包發放時機:汛期期間中央氣象局發布颱風或豪雨等訊息
    (一)應變中心未開設時,汛期期間中央氣象局發布颱風或豪雨等訊息,如有沙包防災需求,請於上班期間上午8時至下午5:30止,至本所經建課登記領取。 
    (二)應變中心開設時,請至本所災害應變中心洽值班人員登記領用。

    @沙包領用對象數量:

    (一)透天住宅(獨戶)每戶上限10包  。(請攜帶身分證)
    (二)集合住宅上限30包(以管理委員會1次請領),(請攜帶大樓管理員委員會證明文件)

    本所沙包僅供民眾領取,機關、學校及公司行號非發放對象
    高雄市政府暨岡山區公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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