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1年3月3日移署移字第11100287501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移民團體參考可申請政府之經費補助項目,內政部移民署已將旨揭資源公告於該署全球資訊網/業務專區/新住民照顧服務專區/新住民照顧服務內容/移民團體可申請之經費補助項目資源/111年度移民團體可申請之經費補助項目資源,請協助向各移民團體宣導運用。
三、檢附「111年度移民團體可申請之經費補助項目資源」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