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內政部函為立法院咨請總統公布增訂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9條之1及第49條之1條文1案,業奉總統111年5月11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39271號令公布,請各公、協會轉 知所屬會員及本市區公所轉知該轄區公寓大廈管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11年5月17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110809366號函辦理。 二、隨文檢附旨揭函文及總統府公報第7602期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