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內政部移民署「111年度移民輔導通譯人員培訓」部分場次提前截止報名一案,轉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1年3月23日移署移字第11100384631號函辦理,本府111年3月4日高市 府民戶字第11100995900號函諒達。
二、旨揭培訓預計於111年5月、6月間之週六、日於北區(新北市、臺北市)、中區、南區及東區開 課,每場次招收培訓對象至多25名,原訂報名期間自111年3月1日至111年4月15日止,惟其中 北區(新北市、臺北市)、中區及南區場次報名人數踴躍,爰北區(新北市、臺北市)、中區及南區 場次報名期間將提前至111年3月25日止截止報名;另東區場次仍受理報名至111年4月1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