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110年6月9日衛授家字第1100601039號令發布修正「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申領作業要點」:
★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6月9日衛授家字第1100601039C號函辦理。
★本次要點修正部分為第一點、第三點、第四點、第六點、第七點及第九點,並自「110年8月1日」 起生效。
※相關修正作業要點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