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行政院辦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8條第1項規定之賦稅減免優惠,其實施年限延長至116年5月11日止,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111年3月10日院臺建字第1110165344B號函辦理。
二、檢附行政院行政院111年3月10日院臺建字第1110165344B號函影本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