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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部移民署「112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11-20 17:28

    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一)報名期間:自113年2月22日(星期四)至113年3月22日(星期 五)完成系統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連同應檢附文件,於113年3月29日(星期五)前寄至內政部移民署,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3年5月底。

    二、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子女。

    三、核發獎項及金額:

    (一)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二)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詳情請參考附件計畫書內政部移民署網站https://www.immigration.gov.tw/5385/7445/7451/7457/7493/7505/359374/cp_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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