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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部發放文化禮金,發放對象為13~22歲每人1,200點文化幣(1點等同新臺幣1元)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5-01-20 14:36

    為鼓勵青少年的藝文參與體驗,促進藝文產業發展,文化部自112年起發放文化禮金,作為看國片、看表演、買書、逛博物館、手作DIY等藝文消費折抵使用。自115年起,文化禮金發放對象為13~22歲每人1,200點文化幣(1點等同新臺幣1元),詳情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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