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公告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次
一、公告115年各階除役年齡如下:
(一)二級上將:70歲(民國44年出生)
(二)中將:65歲(民國49年出生)
(三)少將:60歲(民國54年出生)
(四)上、中、少校及士官長:58歲(民國56年出生)
(五)上、中、少尉及上、中、下士:50歲(民64年出生)
(六)志願役士兵:45歲(民國69年出生)
(七)義務役士兵、補充兵:36歲(民國78年出生)
二、上列人員服役年齡,計算至114年12月 31日止,並自115年1月1日除役除管,不會發給除役令。
詳情請至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官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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