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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課

    低收入戶申請應檢具何種證件?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2-03-08 16:24
    問題 低收入戶申請應檢具何種證件?
    答案 一、84年以前結婚者需附手抄謄本。
    二、應計人口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父母或配偶、子女死亡者附個人除戶謄本(現戶謄本已有記載者,免附)。【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
    三、申請人及戶內補助人口的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四、申請人私章。
    倘您有任何問題,可與承辦人:吳小姐聯繫,電話:6214193轉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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